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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外包 >> 厦门社保代缴---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重点用工企业,市、区属事业单位,部、省属驻厦企事业单位,各区人社局:

为了满足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我市产业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决定开展“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需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19年度厦门市用人单位所需的全日制普通教育类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申报方式

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年度大中专毕业生需求申报”模块,或登录厦门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http://www.mnhr.gov.cn) “年度大中专毕业生需求申报”模块进行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

四、注意事项

(一)重视需求申报工作,及时按要求完成申报任务

毕业生是社会宝贵的人才资源,毕业生接收招聘也是用人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务必予以重视,按要求做好需求申报工作。

(二)准确预测需求,实事求是申报

厦门市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岗位设置及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年度需求计划,填报本单位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需求,确保毕业生需求的数量、学历层次、专业要求等资料的填写科学合理,切合实际。

单位需求计划在执行中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数量、学历及专业等方面的合理性调整,对所接收的毕业生,只要符合我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接收规定,即可申报接收。各单位上报的需求应实事求是,既要避免少报,也要避免多报、虚报,尽量准确。

(三)精准申报,按内容规范申报

为了更精准地了解掌握我市发展对院校毕业生的需求情况,从而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往年已办理过毕业生接收手续的单位,2019年度如果没有接收毕业生计划的,请做“零申报”(即当2019年无接收计划时,也应上网填报毕业生需求数量为“0”)。

事业单位应在编制限额内申报。市、区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应当在核定编制内制定本单位2019年毕业生需求计划。市、区属事业单位经编制部门同意使用编制外工作人员的,“用工方式”一栏应选择“编外”。

各类人才中介机构在申报需求时,只填报中介机构自用的毕业生数。

(四)加强平台应用,用好用足政策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搭建了“厦门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牵头开展了“厦门市30万院校毕业生招聘行动”,建立了以需求为导向的信息对接平台,为有需要的用人单位及毕业生进行人岗匹配对接和免费信息推送。目前,我市已建立合作的普通高校93所、职业技工院校151所,并按两年内实现合作普通高校、职业技工院校各200所的目标推进此项工作。

各用人单位认真填报2019年度本单位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是我局和各区人社部门开展后续服务的重要基础,请各用人单位予以积极配合支持。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市人社局就业处小林,联系电话:5359720;市就业中心小高,联系电话:5118348。

附件: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需求申报流程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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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厦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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