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事代理
人力资源资讯
| 社保代理 >> 厦门社保代缴-----重磅】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出台!最新解读来了!



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大亮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0日揭开面纱。今天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日开始一并公开征求意见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租房以及赡养老人的费用如何抵扣?哪些情况可以抵扣?每月税前能扣除多少金额?现在公布征求意见将有15天时间,再经过修改完善,提交国务院讨论,于明年1月1日实施。

个税专项扣除细则,刚刚发布

划重点:

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3、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4、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支出的,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5、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详细扣除情况,一一回复:

一、子女教育扣除:1000元/月

社会普遍关心的子女教育如何界定?幼儿园怎么扣?高中到大学能不能扣?

从适用范围来看,包括学前教育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往后子女的义务教育、高中、大学(大专)、硕士以及博士都符合扣除范围。

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这意味着,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将能享受到每年24000元的定额扣除。

需要指出的是,每年12000元或24000元的扣除,既可以父母一人扣50%,也可以由一方扣除10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首套房贷利息扣除:1000元/月

除子女教育外,住房费用方面的扣除也备受关注。

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不得扣除,并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扣除机会。

一位财税专家表示,对比我国与国际上房贷占工资的比例,每年12000元的额度是比较合理的。

此外,首套房贷利息可以选择由夫妻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三、直辖市、省会城市等租房扣除,1200元/月

买房的人享受到了扣除,租房者也不例外。

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租房产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

需要指出的是,在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中,这是唯一一项有地区区别的,主要分三类情况。具体来说:

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在其他城市租房,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12000元(每月1000元);

在其他城市租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此外,对于夫妻租房的情况,夫妻在同一地租房,只能由一方扣除租金支出;而夫妻在不同城市工作,且各自在主要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租金支出。

需要强调的是,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这意味着,房贷利息和房租只能扣除一项。

四、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当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如何赡养老人成为社会焦点,在专项附加扣除中引入赡养老人支出,可谓抓住了社会痛点。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进行扣除;其中分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况。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分摊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平均分摊、约定分摊等情况,分摊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此外,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举个例子,一位老人有三个子女赡养,每个孩子可以平均分摊每年24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年8000元;也可以经老人指定或者子女约定,每个子女分别享受6000、6000、12000的扣除额,但每个子女的扣除额不能高于12000元。

值得关注的是,有些情况下,赡养老人不止两位,这种情况会不会增加扣除额度?根据征求意见稿,赡养两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五、大病医疗限额扣除:每年60000元

在医疗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范围内的自付和医保范围外的自费,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六、继续教育扣除,每年4800元或3600元

根据征求意见稿,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分两项:学历继续教育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七、最高扣除额度:可达5600元/月!

看过专项附加扣除的详细规则后,可以设想下,漂在大城市追逐梦想的年轻人至少有租房项可以扣除,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职场人则可以扣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

因此,大部分个税纳税人都会有一项、两项,甚至最多五项全部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果你的月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在7000-30000元之间,按照不等的抵扣标准,可以再有多少减税空间?

根测算,除大病医疗附加扣除和其他极其特殊情况外,假设一人符合四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即享受最高扣除额度,应当这样计算:1000×2(子女教育)+400(继续教育)+1200(租房)+ 2000(养老),总计5600元。

可以看到,作为新个税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细则都在此文中有了规定。

那具体来看,这6项专项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各项又有哪些细节值得注意与深思?

结合本次新个税法的总体框架,

企业和每一位公民将受到哪些重大影响?

针对此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颁布,铂略特邀税务实务专家,第一时间为您带来他对此份文件的解读,助力各位学员条分缕析,全方位洞察新个税法下的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厦门社保代缴

本文摘自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公司删除

点击数:1177  录入时间:2018-10-22 【打印此页】 【返回
 

版权所有 厦门美域高人力资源公司 厦门人事外包网 厦门人事代理、灵活用工、劳务派遣、猎头服务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31号太平洋广场北楼19C 电话:0592-0592-5390320 18046236365
E-mail:zhaopin@mayghr.com 本网所有资讯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闽ICP备09027167号

厦门网站建设专家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715号